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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1-16 16:00   访问量:

苏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326日至5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苏州市统计局进行了巡察。717日,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我局关于统计工作服务大局发展、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在高质量发展体系中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深悟透新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日常统计工作当中去。

二是完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结合省考核办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过程管理要求,20198月份开展了半年度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半年度考核指标进展情况,及时撰写分析监测报告,反映全市及各地工作推进进展成效、短板弱项,向市政府汇报,并向市级相关部门反馈了省部门数据及评价意见。经修订完善的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已纳入《2019年度苏州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配套制度文件,由市考核工作委员会于920日印发实施。指标体系淡化了总量指标,设置90%以上的质量及结构指标。

三是加大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统一部署,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衡量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二、针对基层基础性统计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将《意见》《办法》《规定》作为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及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小组必修课。201991112日组织局新进人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并作为局内部制度予以固化。加大对《意见》《办法》《规定》的宣传力度,109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我市统计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三是建立完善企业统计信用制度。树立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拟编印《统计法律法规汇编》,着手制定《苏州市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苏州市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施办法》,不断增强统计信用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是统计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将《统计法》及相关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2019109日市委常委会听取我市统计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我局向市委常委会提出“各级党政领导要求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的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相关汇报材料和要求市委办公室已传达至各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三、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严格执行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区分专题组织学习,每次交流发言不少于3人,学习内容提前向市委宣传部报备,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规定次数。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了8个专题的交流研讨,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班子成员人人发言。

二是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全体党员干部配发《学习纲要》和《论述摘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列入年度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主题教育必须内容。主题教育期间,全局划分6个理论学习小组,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本和党员学习笔记本,抓好检查督查。印发《关于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的通知》,根据后台记录定期将党员学习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和支部党员阶段性重点学习内容和计划,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建立督促检查和学习情况汇报制度。

四、针对机关党建和统计工作耦合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固化了四种制度:每季度办公会,局机关党委专题汇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处室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必须汇报内容局党组定期分析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专业处室下基层检查调研前,必对处室人员提廉洁纪律要求;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专题党课。

二是强化党建工作引领。围绕“提高站位、准确定位,加强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耦合力,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效益”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分析研究统计和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和结合点。依托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平台加强统计业务工作的学习研讨交流,切实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服务引领作用。7月份,三个支部均按时进行了换届选举,支部书记均由处长担任,党建工作开展更加坚强有力。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导帮助下,统计局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促进了单位全面建设。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有些问题的整改标准还不够高,结果还不是很彻底,长效机制建立的还不够健全。下一步,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为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积极发挥统计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公布期间(116—119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8610106;电子邮箱272781794@qq.com

中共苏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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