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生产条件
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
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
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01
准备阶段
2025年~2026年
02
现场登记阶段
2027年1月~5月
03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
2027年6月~12月
04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2028年~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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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普办统计开放日进乡村 扎实开展四农普宣传工作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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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普法赋能农普 深耕统计服务——常熟市统计局开展“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
09-22
苏州高新区扎实推进“四农普”秋粮遥感调查工作
09-15
苏州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开会部署下阶段普查工作
09-10
苏州市农普办开展“四农普”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工作调研
08-31
常熟市召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会议
08-21
宣传视频
苏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