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正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统计宣传、人民防线、平安建设(新增)等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和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所属单位和代管单位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和省属调查局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国家级、省级、市级经费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编制和执行对外交流工作的经费预算;负责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协助地方管理县级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高级统计职称的审核推荐工作;负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办公电话:68610130
(二)统计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其他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县级市、区统计法治建设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办监督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办公电话:68610598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经济运行监测科)。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工作;整理并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编辑出版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业务资料的归档与管理;组织实施县级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组织实施统计科学研究。
办公电话:68610145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组织拟订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市及县级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工作,探索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县级市、区开展相关工作;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及农业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市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及农业农村相关专项调查。
办公电话:68610113
(五)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及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68610131
(六)能源资源环境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能源、资源统计制度,落实国家、省级能源统计任务;指导部门、基层依法组织能源、资源统计,开展企业能源、资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市节能降耗控碳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和信息服务;监测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跟踪能源供需动态,开展能源、资源统计数据分析,研究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政策执行效果,提出意见建议;向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发布能源、资源统计数据,提供咨询服务。
办公电话:68610118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知识产权投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负责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68610104
(八)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城市商业综合体、重点总部型连锁型商贸企业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研究开展地区服务消费统计测算;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68610561
(九)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规模以上、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互联网相关经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重点港口企业、服务业数字经济、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等相关统计调查;开展派生性服务业统计监测;研究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收集、整理、编辑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交通运输、邮电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68610111
(十)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工资、企业用工、科技创新研发、文化产业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研发创新、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68610167
(十一)数据管理科。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按照国家统计信息化相关制度标准管理统计数据资源;负责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大型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负责信息技术引进、推广、服务、培训;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其他信息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68610153
另设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