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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来源: 苏州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8-07 10:03   访问量:


7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在市中级法院《关于印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上批示:“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立即针对性采取措施,这种服务发展的意识和作风值得各市级机关认真学习。”

为认真贯彻落实蓝书记批示要求,83,苏州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诚信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蓝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讨论交流。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虞峰主持。

会议认为,从企业家提出诉求,到相关部门迅速响应、高效落实、并向企业沟通反馈,办事效率之高、业务素质之强、工作作风之实,真正体现了市委蓝书记年初在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上郑重发布的“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服务要求、体现了“4S”营商服务品质(SupremeService,SuperSuzhou)以及“不要我觉得,只要你觉得”的客户思维。

作为统计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向深入。要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要提升统计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要秉承“用户思维、客户体验”理念,跳出统计看统计,以提升统计工作显示度、聚焦度、精准度为目标,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营商环境的能力。

要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统计涉企行政执法,为做优“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保驾护航。统计部门不仅是数据生产者,也是统计执法者。统计执法监督要既坚持原则,又要在方式方法上探索柔性操作,中级人民法院为我们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提供了鲜活经验。要不断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既提升被服务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又提升统计执法者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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