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苏州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成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积极研究整改工作,牵头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督促、再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关于“统计日常监督意识薄弱,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质量核查反馈机制。印发《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联动工作办法》,专业处室将数据质量核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反馈给统计执法监督局。二是完善市、县(区)两级联动的数据质量核查后问题纠正落实机制。印发《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联动工作办法》,专业处室将数据质量核查后问题纠正情况反馈给统计执法监督局。三是加强全市异常统计数据监测。设计完成了基于IsolationForest、GaussianMixtureModel、LOF、KNN、DBSCAN等五种机器学习模型的数据异动综合评价体系。四是建立数据质量核查线索移交机制。印发《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业务协作联动工作办法》,专业处室通过数据查询与数据核查如发现统计数据存在问题的,按照流程移交统计执法监督局处理。
2.关于“传导防惩统计造假压力的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印发《苏州市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报告制度(试行)》,各基层板块完成2024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工作。二是完善执法检查结果及行政约谈情况通报机制。在苏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通报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联合相关专业开展行政约谈情况通报。印发《关于用好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组织认真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3.关于“源头预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手段。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手册,编印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系列读本,开设政府网站宣传专栏,在“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新法解读和贯彻落实信息。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举办“数海扬帆与法统行”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有序。面向社区发放普法宣传折页等物品,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认知度。组织“依法统计全市亮屏”活动,200余块电子屏点亮全城。二是加强“送法入企、答疑解惑”的靶向式服务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向企业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利用“换位跑一次”等工作契机对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并开展普法宣讲、发放统计普法读本,对其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针对性指导。三是加强统计业务与统计法治工作有机融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座谈会,推进统计业务与法治监督的协调联动。举行全市统计法治骨干培训,要求基层统计机构在培训中面向企业开展法治宣讲。
4.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开展数字经济、民营经济、“1030”产业体系等统计监测,动态监测高新技术产业、战新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等发展情况。开展苏州市统计分析成果展示活动,提高了统计人员撰写信息分析的积极性,增强了统计分析和决策服务能力。举办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业务培训、劳动工资统计业务培训等,提升统计业务人员数据处理能力。二是优化统计信息分析内容。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调整分析重点,从重总量分析转向结构分析,针对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的专题分析。完成储能、生物医药、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多项专题调研,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实施成效等。撰写多篇专题分析、调研报告,通过细分产业、特定领域或关键环节等小切口揭示大问题,提高分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强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围绕重点工业企业生产、效益、用工等情况定期开展研判分析,为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参考。
5.关于“统计工作中创新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汇总监测。完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分类汇总,全面了解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整体规模、增长趋势以及各细分领域的发展情况,完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分析。二是将现代化产业体系监测融入高质量考核。围绕现代产业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要求,将反映新产业发展情况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体系,更加突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动能转换,更加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现代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状况分析。结合日常统计报表、五经普数据,加强统计监测,深入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及时完成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为数字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四是加强对新消费业态领域分析。撰写完成对新消费业态领域的监测专题报告,被省统计局网站采纳,并在市政府研究室调研通报2024年12月第36期转发。五是加强对“1030”产业链监测分析。撰写完成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产业监测专题报告,动态监测“1030”产业链企业运行情况。
6. 关于“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工作。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满足不同用户群体获取统计数据的多样化需求。在“苏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官方网站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在月、季、年度发布产业、投资、消费、外贸、科创、结构调整等相关领域的统计信息,解读经济运行情况,为社会公众了解和研判苏州经济发展形势提供更优统计服务。二是开展统计科普活动。加强统计知识科普,采用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统计工作、方法制度、单位纳统等内容,积极向群众宣传统计知识,有力提升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苏州市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进校园活动。在狮山广场举办活动,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让统计法律知识走进广大人民群众。搭建面向基层人员的统计业务自主学习平台,化解基层统计人员在业务学习方面面临的诸多难题。三是完善数据共享和服务机制。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结合统计方法制度调整,对《苏州统计年鉴》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在统计局官网上发布《苏州统计年鉴》,并提供HTML和EXCEL两种格式供公众浏览或下载,优化用户的使用体验。在“苏周到”“苏商通”等APP中开通模块,每月加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方便公众通过手机APP随时随地查询和使用统计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在部门信箱、12345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咨询留言。
7.关于“严管所辖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分两期举办全市统计干部党性暨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班。开展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廉政谈话,增强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前往苏州家风馆开展“清风扬正气、廉洁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传达学习市十三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警醒。
8.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制定责任清单。局党组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走进苏州革命博物馆,参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的苏州实践”主题展和《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基本陈列。二是加强重点岗位履职风险防控。开展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动态分级防控,根据岗位任务权重、后果严重程度、涉及金额大小、风险发生几率等因素,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
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科学配备使用干部。进一步提升干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持续推动干部调整交流。2024年7月以来,局党组根据干部个人特点及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结构合理原则,分2批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轮岗15人次,同时从调查局转任1人至局机关工作。通过轮岗交流,不断拓展干部成长路径,全面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10.关于“干部综合素质提升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
强化全面培养锻炼。拓宽干部培养锻炼渠道,局党组与姑苏区签订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合作备忘录,通过共同构建学习交流、共同培育、资源共享和工作保障四项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交流合作。局党组安排一个处室负责人赴姑苏区统计局挂职锻炼。举办苏州市统计系统青年统计分析技能大赛,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年统计干部的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市级机关青年干部教育引领“墩苗育苗青训营”,提升能力素质、展现担当作为。与高校联合举办统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开阔干部视野。
11.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产活在地统计改革”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赋予统计部门的新任务,我们主动争取试点任务,成为首批省级改革任务试点地区,针对产活单位纳统方法和难点问题,选取600余家产活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形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书记项目”,把“争当‘碳’路先锋,护航绿色发展”作为“书记项目”进行申报培育。深入开展“换位跑一次”行动,2025年1月以来,局主要领导带头参与,组织党员、干部以基层统计人员身份到企业,体验填报统计报表,查找服务和需求之间的差距,持续推进流程优化再造、服务提质增效。二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严肃认真开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差距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明确将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2.关于“提振机关干部‘精气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积极营造激励担当浓厚氛围。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2025年2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纪检及组织人事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要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利用好组织生活,落实好思想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局人员的思想底数和工作诉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常态化开展“我向组织说句心里话”活动,谈心谈话实行分级负责、分层谈话方式进行,共谈话161人次。三是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开展“追寻红色记忆,坚守统计初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机关青年凝聚力,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13.关于“统筹查询、培训工作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定期为基层减负工作机制。将定期研究为基层减负工作列入2025年苏州统计工作要点,并在2025年苏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各类面向基层的检查、调研、培训原则上不安排在报表上报期间。2025年3月,召开基层统计人员菜单式业务培训,将所有专业培训内容统筹安排在三天时间内,对全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开展培训。二是加强统筹数据查询。每月对涉及企业的多项指标查询进行整合,提高数据查询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加强统筹力度。按照局领导分管业务处室,合理统筹合并需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的会议,减少基层人员来回奔波、疲于应付的实际问题。
14.关于“服务基层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市民评议调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及消费者需求调查”等专项调查,及时撰写调查报告,为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统计服务。二是完善统筹调研机制。在《关于做好2025年苏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中,明确提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等规定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建立主动服务基层机制。各专业按季度收集并整理基层反馈的业务问题,根据基层需求多频次、深层次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业务上门培训。编制《统计业务人员操作手册》,并在腾讯智能工作平台利用deepseek大模型搭建基层人员统计业务自主学习平台,提供基层学习使用。
15.关于“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对局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苏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加强采购管理。修订《苏州市统计科研课题委托研究管理办法》,明确对课题立项管理、执行管理、经费管理要求。修订《苏州市统计局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发放专家评审费时,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23〕99号)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16.关于“对重大经济事项集体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提高集体决策议事能力。修订完善《苏州市统计局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管理办法》,对重大经济事项通过全面、充分的集体讨论后进行科学决策,明确大额采购业务的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必须经党组会研究决策后实施。认真落实《中共苏州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024年7月以来,对局领导分工、干部选拔任用、五经普研究课题、政府采购、基层统计人员菜单式培训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严实作风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加强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苏州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8610130。
中共苏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5年7月4日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