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评选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254号)要求,经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我市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个,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3名,现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昆山市统计局
先进工作者
陈 霞 苏州市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许林方 高新区统计局正科级干部
华 旻 常熟市常福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辅助三级职员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江苏省统计局人事处(025-85796202)、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512-68616065)、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0512-68610106) 联系。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1414办公室(邮编:215004)。
苏州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4日